古代中国的山林得到充分的保护与管理,这离不开古代的管理机构。
在周朝,设立有林师和采师两个机构,主要负责山林管理与资源开发。而到了汉代,这两个机构被分别升格为太仆寺和祕书省,更加强调了管理机构的职能与地位。
明清时期,设立有东厂和西厂两个机构,除了秘密监察之外,还被赋予了山林管理的职责。同时,在江南一带还设立有水利机构,负责水资源调度、治理水患等任务,也对山林资源起到了管理的作用。
总的来说,古代中国的山林管理机构不断演进,逐渐形成了多个职能明确、相互协作的机构体系。这也为中国山林资源的持续利用与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